☆笑話分享☆

小泉答記者問:因為我軍將士整天想找女人,所以叫黃軍.現在慰安婦沒了,只能靠手淫,所以現在又叫自慰隊.手淫就是*自己,所以我們就叫作"日本人"!你的明白?













一直都很喜歡ibon mart的產品

上次

[MIYOHSI] MIYOHSI強力洗衣皂140g(3入)

已經回購2次了

這次要分享

[MIYOHSI] MIYOHSI強力洗衣皂140g(3入)

評價超好果然沒讓我失望

剛好他們有做折扣!

所以也能替大家省到錢喔!





☆☆☆以下圖文皆引用自ibon mart購物☆☆☆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尺寸】
內容量:140gx3入
【用途】
用途:清潔衣物
【使用方法】
洗衣前將肥皂塗抹在沾染髒污處,再以刷子輕輕刷洗,最後再以清水沖洗乾淨即可。
【保存方法】
●請勿放置於高溫、低溫或陽光直射之場所。
●請置於幼兒無法取得處。

【注意事項】
●不用於用途以外之物品。
●肌膚敏感者及長時間使用者,請戴上手套後再使用。
●洗滌時請參照衣物洗滌標示使用。
●有顏色、花樣的衣物、未漂白的衣物或容易退色的衣物,在使用前請先於不明顯處做測試,如有退色或變色時請勿使用。
●樹酯加工製品有可能會因為螢光劑而變得顏色不均,請勿使用。
●不慎誤飲時,請飲用大量清水。
●不慎誤入眼睛時,請立即用清水沖洗。
●發生異常情況時,請攜帶本商品就醫。
※,依實際供貨商品為準。※商品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時,恕無法退換貨。




性侵案判決被批離譜 民團籲搶救司法性別盲

新聞描述: 政府正推動司法改革,希望重獲民眾的信賴,但近日發生的「法官性騷擾案」讓外界驚覺司法體系在性別平等意識上的不足。婦女團體要求司法院加強法官及檢察官的性平教育,司改團體也呼籲完善評鑑制度,才能淘汰不適任的法官及檢察官,避免拖累司法威信。

◎未抵抗即合意? 立委:性平教育唸到哪去?

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被控性騷擾女助理遭免職,但職務法庭再審後改判罰俸1年,不需免除法官職務,引發輿論譁然,此事也凸顯出司法體系對於性平意識的薄弱。

事實上,在此案爆發前,民間司改會及婦女團體便已蒐集相關個案,呼籲外界關注這個議題,包括在一起家庭看護移工控告雇主性侵案中,檢察官漠視加害人體型壯碩等客觀事實,竟以被害人未抵抗及咬傷對方而認定是合意發生性行為,甚至連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也贊同該名檢察官的認定;在另一起強制猥褻案中,法官也以被害人傷勢輕微認定未抗拒而判決被告無罪。

立法委員尤美女認為,從這2起案件,就可看出法官及檢察官對於性侵害、強制猥褻或是性騷擾的概念完全錯誤。她指出,過去法條確實明定加害人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才構成「強姦罪」,認為被害人必須反抗才代表非合意,但刑法早在1999年就已修正為「妨害性自主罪」,她質疑過去20年司法體系的性別平等教育到底唸到哪去了?尤美女:『(原音)在權勢不對等之下,你沒有辦法要求被害者極力抵抗,抵抗到不能夠抗拒,所以在(民國)88年才會把所有的性侵害的案件,把所謂的要抗拒到不能夠抗拒完全刪除,改成所謂的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但是已經經過了將近20年,結果我們非常遺憾看到不只是檢察官,不只是法官,也包括職務法庭的法官,甚至評鑑委員會的委員都同樣的性別盲。』

◎職務法庭面臨改革

這些司法判決之所以格外令人憂心,就是因為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負責審理法官及檢察官懲戒案件的職務法庭更是司法體系內部的把關者,一旦出現裂縫,將使台灣努力已久的性別平權往後倒退許多年。

包括司改團體及婦女團體都呼籲必須正視及改革職務法庭的問題,除了在組成人員中,女性法官必須佔有二分之一,並改為二審制,以增加救濟可能外,也需要外部委員的加入與監督,才能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發展部主任王秋嵐:『(原音)譬如剛提到的不論是移工性侵案件或是甚至剛提到的強制猥褻案件,這樣是不是應該邀請有性別意識、對這些被害人能夠理解的學者專家、實務工作人員,還有勞工背景的專家進來,一起參與,才可以避免一些不可逆的思考盲點發生,然後產生不可逆的傷害。』

◎建立卡通窗貼 / 壁貼完善評鑑制度 篩不適任法官檢察官

不過,若只是加強最後的把關,僅能收亡羊補牢之效,要避免整個司法體系的性別平等意識不足,就必須從源頭開始改變。不論是經由考試,或是由律師或檢察官轉任法官,在成為實任法官的過程中,就必須加強性別平等教育,而在這之後,仰賴的就是完善的評鑑制度。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便指出,不適任的法官或檢察官其實很少數,但他們的判決及言行卻會拖垮整個司法體系的形象,若以目前個案式的評鑑方式,要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或檢察官難上加難,司改會希望這次修法官法時,能討論全面性的評鑑機制,找出評鑑在最後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五的法官或檢察官,檢討問題所在並提供協助,若確實不適任,就讓他們離開,才能真正改進司法的品質。陳雨凡:『(原音)我們還是認為從個案一件一件來看哪個法官,你看從一開始評鑑到監察院、到職務法庭都還淘汰不了,個案的淘汰是非常困難,你唯有說建立好的評量指標,然後很精實的來做全面性的評核,然後去確認最後這些人是要離開,還是要去改變,這樣是我們會認為比較完整的淘汰機制。』

法官及檢察官是司法體系中最主要的元素,但只要是人,就難免有主觀與判斷,因此,除了教育與評鑑之外,也必須思考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以防止或彌補人為因素所產生的問題,才能讓司法體系重拾民眾的信賴。

YNQWIBONA6U0K63E1N


arrow
arrow

    baobengmeng11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